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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全是量身定制,十几套衣服,每一套都非常漂亮,精致感十足。
没有吊牌,孟宁也不知道价格多少,反正看着就觉得不便宜,衣服的料子和垂感,都非常好。
每一款都能完美的将孟宁的优点展现出来,保守的同时,又不失惊艳。
孟宁穿上一套红色的丝绒旗袍,领口是水滴形设计,性感中不失优雅。
头随意用一根簪子挽起来,几缕俏皮的丝垂下,衬得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更加精致。
孟宁身材匀称,腰身纤细,穿上旗袍的她,风情万种,又遗世独立。
傅廷修侧目看过去时,完全被惊艳住了。
妖而不艳,媚而不俗。
“好看吗?”孟宁第一次穿旗袍,总觉得都不会走路了。
“美。”
傅廷修不吝啬赞美。
这套旗袍,并不是傅廷修要求定制的,纯属是设计师为了取悦这位大boss,根据提供的尺寸附赠的。
效果显而易见,傅廷修非常满意。
他走过去,抬起骨节分明的手,为她捋了捋垂下的丝:“我三生有幸,得此美妻。”
孟宁抿唇笑了:“嘴真甜。”
他笑,目光诚挚:“肺腑之言。”
孟宁说:“你怎么买这么多衣服,我都穿不过来。”
“那就一天一套,老公负责赚钱,我的老婆负责美美的就行了。”
“那我不就成为花瓶了,我才不要。”孟宁也很喜欢身上的旗袍,不过却没有场合穿这套衣服。
“这套衣服好看是好看,就是有点影响我摆地摊。”孟宁说:“我被公司辞退了,决定还是拾起老本行,去夜市摆地摊。”
傅廷修没多说什么,只说:“我老婆穿这套衣服出去,那我可要提心吊胆了。”
肯定得引起不少贼惦记。